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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0205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14]1087号
发布机构: 厅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有关规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13-12-31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纪委财政部先后印发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务实节俭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文件,对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级领导干部贯彻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新风正气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深刻领会重要意义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我们党的优良作风。党中央国务院从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兴衰成败的高度,印发一系列通知文件,作为新形势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倡导新风正气的总依据和总遵循,对党政机关“三公经费”管理、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殡葬改革等作出全面规定,使之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常态化,彰显了中央大力弘扬艰苦奋斗优良作风坚决反对铺张浪费的政治勇气坚强决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重大深远的历史意义。 

当前,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大力推进“勤俭办交通”。这不仅是当前应对资金紧张形势的一项有效措施,更是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实现持续发展的长远之策。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要深刻认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文件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认识文件的严肃性和纪律性,牢固树立勤俭节约意识,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把勤俭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长期秉持的工作原则和基本理念,真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和具体行动上。  

认真学习大力加强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及时召开专题学习会,认真传达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做到全覆盖,不留死角,使广大干部职工更好地领会中央要求。学习中要结合各单位、各部门的实际情况,有的放矢,积极探索“勤俭办交通”的新思路、新举措。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网站、微博、报纸等各种手段和渠道,宣传贯彻落实情况,切实让中央的各项规定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使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思想观念,努力形成厉行勤俭节约、倡导新风正气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监督,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中央要求,从讲政治、树新风、严法纪的高度,立即行动,敢于碰硬,把贯彻落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务求取得实效。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工作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央有关规定,不论是参加公务活动还是进行私人交往,都要时刻警醒自己不违纪、不越线、不超标。当前春节临近,各单位、各部门要以此为契机,

抓好落实,强化监督,制度和措施并举,纠违和查处并行,进一步遏制不良风气的蔓延,让干部职工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省厅将加强这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大考核奖惩力度,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对领导不力甚至不抓不管,导致发生严重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坚决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切实在全行业形成风清气正、团结拼搏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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